幼苗---我为妈妈做件事

发布时间:2020-11-27 16:25 阅读量:532

著名的教育家陈鹤琴先生提出凡是儿童自己做的,应当让他自己做2-4岁是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良生活习惯初步养成的关键期。为了更好地提高孩子的自理能力,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和自信心,我们开展了和爸爸一起做一件家务的活动。孩子们体验了扫地、叠衣服、刷碗等活动,孩子们充分体验了劳动带来的快乐,有效提高了生活自理能力,培养了"自己的事自己做" 的意识,引导大家懂得珍惜父母和他人的劳动成果。

通过活动,不仅提高了孩子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动手能力,而且让孩子们获得了成就感和自信力,感受到了成长的快乐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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